首页 > 职业资格 > 最新资讯 > 教师资格证 > 正文
关于不再寄送纸质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的通知
来源: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:原创 添加时间:2016/3/25 16:09:13
关于不再寄送纸质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的通知


为缩短考生获取《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》的时间,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更高效衔接,经商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,决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“互联网+证书管理”模式。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,我中心将不再打印、补办、下发纸质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,改由考生自行通过我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“合格证查询”栏目,查询、下载、打印PDF格式“网页版”的考试合格证明,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。(注: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,输入“身份证号”和“姓名”两项信息即可,“准考证号”信息可以不用输入。)
校区地图
  • 秦皇岛校区
  • 天津校区
  • 包头校区
  • 张家口校区
  • 石家庄校区
服务支持
咨询热线
  • 0335-8061868
  • 15373608858
  • 15373608860
  • QQ:327882222
  • 0311-87222319
微信平台
微信订阅号
秦皇岛金色未来培训学校版权所有
Copyright©2002-2024 JSWLJY.COM All Rights
冀ICP备14019694号-3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3596